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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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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立卷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颁布, 2020年完成第三次修订,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也经修订后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律法规,加强对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领悟,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网络竞赛活动”,请各立卷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掌握档案档案法律法规,提升档案法治意识,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兰台筑梦现代化 法治护航新征程——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网络竞赛

活动方式

1.各立卷单位自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

2.通过“川观新闻”APP开展线上答题。

活动时间

5月9日17:00至17日23:59(共计9天)

参与人员

学校各立卷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部门档案员;其他领导和行政工作人员;鼓励学院动员老师和学生参与知识竞赛。

活动规则

5月9日至17日,参与者下载“川观新闻”APP,完成注册后参与线上答题。竞赛分为热身赛、闯关赛和挑战赛三种竞答方式,参与者于线上活动期间可每日连续参与答题并累计积分,媒体平台根据参与者活跃度、正确率、答题时间等综合统计结果,进行排名。

学习成效

1.本次活动是学校档案员培训内容之一,参与情况将作为2024年档案工作绩效考评和学校2024年档案工作评优依据。

2.活动按单位参与人员数量百分比设“优秀组织奖”5个、按个人总积分排名设“个人学习奖”10个,予以通报表扬。

3.表现特别优异者,由四川省档案局予以表彰。

参与方式

参与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川观新闻”APP,通过手机号码登录。在川观新闻首页“我的”版块,点击“活动中心”,找到【兰台筑梦现代化 法治护航新征程】活动图片,点击进入答题界面,选择所在单位和地区后参与线上答题。

答题完成,请各立卷单位档案员收集答题人得分截图,并统计参与人员数量百分比和前5名答题人得分,一并发给学校档案馆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881.png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校史馆)

附件3 学习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doc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doc



附件1: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doc  (0.04M)[下载]
附件2: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doc  (0.04M)[下载]
附件3:附件3 学习情况统计表.doc  (0.03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