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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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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立卷单位:

2024年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学校上年度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完整归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卷归档范围

1、各单位立卷归档的范围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都应立卷归档。

2、各单位2023年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大型学术会议及开展的重要专项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按活动、工作内容分专题立卷归档。

3、立卷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与其对应的电子文件材料、声像材料(照片、光盘、移动硬盘等)。

4、各单位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获奖材料及校地、校际交流和外事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也须整理归档。

5、各单位在2023年度工作中形成的记录本单位工作、实践活动过程的照片或电子照片,并注明时间、地点、主题等内容。

6、各学院,尤其是艺体类学院每年产生的毕业生作品成果集(光盘、实物或作品集等)是学院重要的育人成果档案,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归档。

二、立卷归档办法及要求

1、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完整、齐全。

2、学校执行教育部27号令,严格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自立卷的归档制度,各单位的材料归档环节包括分类、装订、去除金属物、编号、条目及电子文本等数据录入档案管理系统、装盒等。

3、为确保案卷质量,各单位在立卷归档时需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检查,检查合格的案卷由部门分管领导在备考表上签字后向档案馆移交。

三、档案移交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归档时间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将2023年度材料进行立卷归档后移交至档案馆。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