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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到期会计档案鉴定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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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学校在成龙校区档案馆召开了到期会计档案鉴定工作会。副校长王川为组长,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到期会计档案鉴定工作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主任曹成建主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必须要经过鉴定后,方可进行后续处置。2022年12月,经学校第2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组成的“到期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严格鉴定。

会前,学校档案馆和计划财务处对到期会计档案进行逐卷逐页查阅、审核、研判、评估,为召开到期会计档案鉴定工作会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王川指出,到期档案鉴定很重要,是档案工作一个重要环节。去年省档案局到川师大执法检查时,就我校的档案鉴定工作做出了指示,本次要鉴定的到期会计档案是川师大77年办学过程的真实记录,学校历史上的知名学者、重要人物在川师工作时,其财务往来记录就在其中,极具研究价值。会计档案也是川师大文化内涵的一部分,它们真实展现了川师大艰苦办学的发展历程,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产,是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具有极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

计划财务处处长李兴聪指出,本次鉴定的档案经济价值渐失,但历史价值渐长。随着财务管理电子化的发展,未来纸质会计档案会急剧减少,建议在存放空间允许的情况下,继续放置本批到期会计档案,暂缓销毁。后期电子档案的存储和管理系统开发将是工作重点。

审计处处长刘东指出,本批会计档案可以透过财务工作的发展反映川师大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从会计档案提供的预算决算等详细数据,一步一步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见,可见仍具研究价值。如果条件财力允许,建议对会计档案的一部分,如总账、明细账等做数字化处理,以适应信息化要求,永久保存。此项工作需学校总体考虑,提前计划。同时,计划销毁的会计档案还需从资金、法务方面确定是否有未了事项,是否有未销账目,是否有诉讼事宜,若有,还需将此部分材料继续单独存放。

曹成建指出,延长和继续保管本批会计档案,以及数字化其中部分内容,具有可行性,因为其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呼吁学校各单位从源头就重视档案收集,更好地发挥档案文化价值。

鉴定工作小组还听取了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副主任邹勤和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梁勇关于本批次到期会计档案基本状况和涉及内容的详细说明,并前往档案馆2号库房对到期档案进行了现场鉴定,最后,经鉴定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将本批次到期会计档案延长保管期限至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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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川副校长实地进行到期会计档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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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小组成员逐卷鉴定到期会计档案

 

撰稿:杨苓  初审:贾靖  复审: 邹勤  终审: 杨俊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日